那一年,我在一個鄉鎮工作。我是縣委特意從縣上下派到這個鎮的,主要工作是讓我體驗生活,希望能寫出像樣的長篇小說。所以晚上我總是一個人孤獨地坐辦公室,看書或者寫點東西。 晚上,鎮政府閑著的干部也多。所以那天晚上,有一位女士敲開了我的門,打擾了我的讀書。 我問她,有什么事嗎? 她笑著對我說,去打麻將,剛好三缺一。 我本能地不想去,但這位女士十分斯文,平時對我很好,上星期還在她家與她先生喝過酒。于是我站了出來,說,好,陪你們玩玩。 那時一個月只有三百元工資,全留給城里的妻子了。妻子是個下崗工人,在家帶著孩子。三百元有一半要交房子貸款,另一半才是他們的生活費。因此我的包里時常都是空著的,沒錢。今天晚上所以敢去打麻將,是鎮上昨天才發了一百元獎金,我只用了元,還有元。 一場麻將打到了半夜兩點才收場。還好,包里的元,變成了元。我的十元小鈔全出去了,換回來一張百元大鈔。 但是早晨在外用早餐時,我才氣昏了頭,老板不收這鈔票,說是假的。我心慌地地檢查,才知道真正地是假的:紙甩不得不剛響,而且里面的領袖頭像是模糊的。 我所以氣昏了頭,是我那么多真錢全出去了,贏得這一張假錢,等于說我昨天晚上其實是輸了元! 上午在鎮政府,我當著昨天晚上打麻將的兩個人,將那百元大鈔撕了。一個老同志說,何必撕呢,逢場天人多,在菜市場,多用幾個地方,可能用得出去。我說,不,既然是假的,就讓它在我手里毀滅,不能讓它再騙人。 我把一把鈔花,丟在鎮政府的院子里。我想,誰用了假鈔,他心里明白,我不再過問了。 困難的是我沒有了買車票回縣城的錢,原來我還以為我兩個月回縣城的車票錢都不用愁了呢。我包里只有三元錢,可是我還是上了回縣城的客車。 售票員問,到哪里? 我說,往縣城的方向,買三塊錢的車票,然后你把我從客車里丟出來。 她說,最多只能走到龍洞子。 我說,好。 在龍洞子,車準確地將我丟了出來。這里離我的家,至少還有四十里路,我大踏步地往縣城里小跑。 開始,我想著我要跑完四十里路才能回家,心里非常憤怒。這一切,都緣于某個不要臉的家伙,用假的百元大鈔換去了我的小額真錢。 但是跑了不到十里,我就滿心歡喜,越跑越有勁了。我習慣換個角度想問題。我愉快地想,謝謝那個家伙給我的福氣,沒他這一招,我還不會跑我人生中這唯一的一個馬拉松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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